加州 LED 燈具標準即將定案?
上個月,我參加了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公開聽證會,該會是針對常用 LED 燈具和小口徑定向燈具之提案標準所召開。(如需提案要求的詳細資料,請參閱我先前的部落格文章:加州能源委員會闡明燈具標準提案。)召開此聽證會的用意在於,讓相關業者有機會針對提案發表個人意見,此提案不僅界定了照明效率的範圍 (每瓦最低流明、「智慧型」燈泡待機功耗、功率因數),也規範了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在加州銷售之燈具的品質 (CRI1、CCT2、使用壽命)。
上個月,我參加了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公開聽證會,該會是針對常用 LED 燈具和小口徑定向燈具之提案標準所召開。(如需提案要求的詳細資料,請參閱我先前的部落格文章:加州能源委員會闡明燈具標準提案。)召開此聽證會的用意在於,讓相關業者有機會針對提案發表個人意見,此提案不僅界定了照明效率的範圍 (每瓦最低流明、「智慧型」燈泡待機功耗、功率因數),也規範了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在加州銷售之燈具的品質 (CRI1、CCT2、使用壽命)。
加州是否已準備好推出美國第一個針對 LED 燈具的強制性效率/品質法規?
就在幾天前,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發佈了提議的燈具標準,其目標在於在未來的 13 年節省超過 40 億美元的住宅用及商業用能源成本。此提議是為了呼應州立法規,該法規要求 CEC 所採用的標準可在 2018 年前將住宅用照明能源消耗減少 50%,將商業用照明能源消耗減少 25% (較之 2007 年的等級)。
提議的法規可滿足兩個不同照明領域的效率和品質需求:
小口徑定向燈具
定義為直徑小於或等於 2.25 英寸的燈具,包含多面反射燈具 (MR16 和 MR11) 以及拋物形鋁反射 (PAR) 燈具 (PAR16 和 PAR11)。這些燈具通常用於商業應用,且常用於商店、飯店與汽車旅館、住家以及博物館。其目前所使用的是效率較低的白熾燈或鹵素燈技術產品。這些燈具的提議要求如下所示。
近期加入不斷擴張之物聯網 (IoT) 系列的一個產品類別具備網際網路連線功能,或稱之為「智慧型」LED 燈泡*。最近,美國環保署 (EPA) 透過向最新「能源之星燈與燈具」計畫草案規格新增對「連線」產品的要求,正式認可了智慧型照明的未來成長潛力。但是,智慧型燈泡對於節能來說是一件好事嗎?或許不是。
雖然能夠從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來控制燈具,的確能達到正面的節能效果 (例如,關掉忘記關掉的或是不需要的燈具),但國際能源署 (IEA) 的電子裝置與網路附件 (EDNA) 小組最近進行的測試顯示,並非所有的智慧型燈泡的待機功耗 (也就是說,燈泡並沒有發光但是仍連線至網路) 都是相同的。有些智慧型燈泡會無謂地耗用較高的待機功率,降低了燈泡的整體效率 (流明每瓦特),效率甚至接近其意在取代的鎢絲燈泡。
下面的表格顯示了 2014 年底購買的 11 種不同燈具的測試結果。
IEA EDNA 智慧型燈具測試結果
美國環保署 (EPA) 最近開始著手修訂目前的能源之星燈具計畫規格。預計今年 6 月將完成最新第 2 版規格。
此計畫適用的產品範圍限於將汰換白熾燈泡的燈具類型。燈具必須採用整合式鎮流器和驅動器,且額定標準工作電壓為 120、240 和 270 VAC,或是 12 或 24 VAC 或 VDC。還應符合 ANSI 標準基本類型 E26、E26d、E17、E11、E12、GU24、GU5.3 和 GX5.3 的規範。
第 2 版提議著重於提高效率要求、擴大採用較新技術之燈具的範圍與功能、採納美國能源部 (DOE) 提議的 LED 燈具測試方法,以及與其他能源之星照明規格協調一致。在任何能源之星照明計畫中首次納入的是相連燈具和顏色可調燈具的要求。
EPA 提議單一效率要求應用於此規格涵蓋的三種燈具類型 – 定向、全向及裝飾。
一旦美國能源部 (DOE) 決議通過更嚴格的常用燈具 (GSL) 標準,未來美國消費者將用更少的電獲得更明亮的照明。
DOE 依據法律的指示評定 GSL 的能效標準,並將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頒佈最終法規。GSL 包括常用白熾燈 (GSIL)、小型日光燈 (CFL)、常用發光二極管 (LED) 燈具,以及有機發光二極管 (OLED)* 燈具。受影響的 GSL 為採用中型螺旋式或 GU24 ANSI 型燈座、未整合到燈具中、用於一般照明應用,且光輸出量至少達 310 流明的燈具。(目前提案的最大輸出限值為 2,600 流明。)
DOE 活動的目標之一是評估 22 條現行的 GSIL 豁免條例,並決定這些豁免條例是否應繼續施行,以及是否應實施於其他相關燈具。豁免的產品包括 3 段調光燈、防震燈、彩色燈泡、寵物燈、家電、植物生長燈和船用燈泡。
美國環保署 (EPA) 近期發佈了能源之星燈具規格第 2 版的第一版草案。此規格著眼於住宅照明產品,例如補強燈、暗槽燈、室外燈和檯燈,以及向下照明和櫥櫃燈具。
第 2 版的主要目標如下:
第 2 版草案保留了現有計畫規格的大多數規定。它還提升了多項效能要求的嚴格度。包括:
提議將定向燈具的效率等級範圍從 22% 提升至 107%。對於非定向燈具的效率要求保持不變,但針對依賴設備進行光漫射 (而非依靠二次光學) 的燈具新增了更高的光源效率等級。
顯色指數 (CRI) CRI 要求已擴大為納入 R9 效能。(R9 係特殊顯色指數,對於在其他材料之中顯示膚色特別重要。)
調光 調光燈具的光輸出範圍要求已從 35% 降至 20%。
最近幾個月,歐盟執行委員會 (EC) 節能化設計指令的多個領域均有所進展,包括初步研究、現有法規修訂,以及 2015-2017 工作計畫開發。以下是其中幾項主要活動的快速摘要。
一如 Mr. Green 部落格先前文章中探討的,歐盟執行委員會的節能化設計指令 2015-2017 工作計畫研究,正處於決定將哪些未來產品納入能效標準考量的最後階段。此研究最近發佈了工作 4 報告,聚焦於入選進行更深入研究的產品群組 (包括行動電話、無線充電器和光電流變頻器)。此計畫預計在 2015 年 1 月完成。如需計畫狀態及納入考量之產品的詳情,請按一下這裡。
2014 年 9 月 29 日 - 加州正持續制訂 LED 照明能源效率標準。
就在幾天前,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發佈了一份工作人員報告草案,說明了小口徑定向燈具和常用 LED 燈具的效率商機及提案的法規。這份報告將做為提案修訂州立強制電器能效法規 (第 20 號法案) 的基礎。
報告第一個部分 (60 多頁) 聚焦小口徑定向燈具。這些燈具通常用於零售展示、住宅和博物館應用,使用低效率白熾燈或鹵素燈技術。(最近才推出高效率替代 LED 燈具。)提案的法規要求自 2018 年 1 月開始,小口徑定向燈具的效率必須 ≥80 lpw*、功率因數達 0.9,且最低使用壽命為 25,000 小時。
2014 年 7 月 30 日 - 去年四月,美國能源部 (DOE) 發佈了 LED 燈具適用之測試程序的立法擬議通知。爾後公佈了兩份補充通知 (SNOPR)。這類針對測試程序進行的立法變革,可為修訂美國的強制性 EISA 效率要求 (其中包含在美國銷售的照明產品) 奠定基礎。
NOPR 初稿載明下列與燈具 (燈泡) 相關之標準的測試程序: